新闻公告

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 2025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12-11 浏览人数:1271

  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关于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制定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2025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 坚持素养、能力与知识并重,着力加强对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核。充分发挥学科、导师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与评价中的主导作用。

  二、组织管理

  成立医学实验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组、考务工作组及信息网络保障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落实中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单位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考务工作组及信息网络保障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具体实施。

  三、报考资格和条件

  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材料复审

  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保证本人提交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1. 考生需提供的电子版审核材料:通过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材料初审的考生,需按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提交材料清单》要求提供电子版审核材料。

  (1)《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博士报名提交材料清单》、《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思想政治情况表》、《自我评价表》、《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简表》(网上报名生成自行打印),以及专家推荐书2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并将纸质版密封、签名);

  (2)个人陈述及科研计划书(请结合拟报考导师的专业和研究方向设计,字数不少于3000字);

  (3)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近3个月内1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片1张(粘贴于报名登记表照片粘贴处);

  (4)应届生提供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7-1、7-2)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7-3)以及硕士阶段成绩单(7-4,院校盖章原件)和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7-5,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办理);

  往届生须提供学士学历、学位证书(7-1、7-2)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7-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7-4、7-5)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7-6,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办理);

  (5)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论文答辩决议书,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含摘要)或开题报告、论文简介、研究进展;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等),中文期刊论文右上角标注CJCR影响因子和期刊属性(“中医药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级期刊/T2级期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或“当年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JCR影响因子0.3以上的核心期刊”),SCI请提交web of science上具有文章类型及影响因子页面

  文章要求:仅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如共同一作,仅与导师共同一作可计入,其他排名共同一作不可计入。如共同通讯作者,仅最末位的通讯作者可计入。综述类文章不算。(按要求提供文章成果,其余不符合要求的文章不必提供。)

  (8)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9)报考专业学位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证书(应届生提交培养单位培养证明);

  (10)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1)考生学历教育及发表论文情况表统计表;

  (12)个人简历(A4纸一页呈现)

  以上材料需按材料清单顺序在左上角标注材料序号,首页制作目录,扫描成1个PDF文档材料命名方式:考生姓名+医学实验中心代码+报考导师+报考专业代码(例如:XXX+007+XXX+100501),于12月11日17: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并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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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纸质版本:进入考核名单的考生,请将以上文件纸质版本于2024年12月19日上午8:30报到时递交至医学实验中心科教处审核。

  提交材料不退回。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有捏造、篡改、剽窃、伪造材料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3. 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审核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申请-考核”制考生网上报名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终止其申请程序。本单位聘请3-5名相关学科高级职称专家对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查,根据综合审查结果、学科需要和招生导师的意向择优推荐,按不超过1:3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考生名单,经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通过后向考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审核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2月16日。

  通过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材料初审的考生,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加入医学实验中心“申请-考核”博士微信群,并将昵称修改为“姓名+联系电话”,与我中心及时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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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复试时间及方式

  1. 考核方式:现场考核。复试安排详见下方日程安排表,具体时间微信群另行通知。

  2.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业务课1、业务课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对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临床综合能力、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及其综合素质等进行考察。根据上述考核要点制定考核题目,以百分制计算综合考核总成绩。每位申请人的总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 考核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30%,包括业务课1和业务课2各15%;外语应用能力占总成绩10%;综合面试占总成绩60%,包括综合素质面试与实验技能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分别占总成绩40%和20%。

  4. 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相同或相近学科正高级专家(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


日程安排
时间对象内容地点
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1日全体考生报名并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二维码提交至小程序
2024年12月12日-12月16日报考我中心考生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审核线上
2024年12月16日-12月18日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公示线上
2024年12月19日-12月20日资格审核通过并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考核医学实验中心会议室

  六、复试纪律要求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考试。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七、拟录取原则

  1. 根据量化考核总成绩排名出具拟录取意见,向考生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合格名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排名,面试成绩相同者按外语应用能力排名,同一导师名下的考生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2. 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4.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或参加考核者不予录取。

  6. 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7. 单科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复试;加权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8. 同一导师(申请考核专业目录导师单独招生与联合研究生院专项专业目录导师团队招生视为同一导师)的同学科同考试科目不区分研究方向,统一考核复试,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9.“申请-考核”制非同一导师名下不得调剂(导师单独招生与导师团队招生视同为同一导师);本次“申请-考核”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普通招生博士研究生考试。

  10.拟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招生简章要求的学位、学历证书及其他前置报考规定的证书者,取消其入学报到资格。

  八、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拟录取后考生持《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尽快到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进行体检,并与2024年12月26日前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发送至下方二维码小程序,原件在开学报到时提交。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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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监督机制

  1. 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单位纪检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巡视。

  2. 如对公示录取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医学实验中心科教处或纪检部门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我中心将及时受理并将受理结果告知申诉人,相关材料存档。如对我中心受理结果有异议,可在受理结果下达后3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和院纪检监察部门申请复议。(研究生院监督电话:010-64089173)

  3. 如举报考核工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应以书面形式向医学实验中心纪检部门或研究生院纪检监察室举报,其他举报形式不予受理。

  4. 招生咨询电话:010-64089566  张老师

  010-64089500  刘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10-64089566  顾老师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简章》为准。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医学实验中心科教处联系。

 

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

2024年12月10日